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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概述:

鳳山溪位於臺灣北部桃園市及新竹縣境內,溪流發源於尖石鄉標高1,320公尺之那結山,水流向西流經尖石鄉、關西鎮、新埔鎮、湖口鄉及竹北市等鄉鎮,於嵌子腳附近與南邊之頭前溪滙合注入臺灣海峽。主流總長約28公里,流域面積約259.83平方公里,河道坡降除河口附近約1/1,000外,大部分約1/300以上,計畫河段內河道平均坡降約1/130 。另流域內最大支流為霄裡溪,位於鳳山溪右岸,發源於上游店子湖附近,幹流總長約11公里,平均坡降1/85,流域面積51.52平方公里,於新埔鎮附近滙入鳳山溪。


治理沿革:

本溪流在日治時代及地方政府整治時期即以局部防洪為目的,建築簡陋之防洪工事以保護沿溪之村莊及田園。此後並經歷年的築堤整治,使現有防洪設施已具規模但尚嫌不足,且早年興建之堤防較為簡陋,每遇洪水災害頻繁,亟待整治。經水利署(前水利局)調查規劃,並於七十二年提出『鳳山溪治理基本計畫』報奉經濟部71.10.30經(71)水字第39787號函並經省府以72.1.11(72)府建水字第140895號函公告在案。

鳳山溪治理基本計畫

治理方針:

一、計畫緣由及依據:    

      ()本流域沿岸為新竹縣地區之精華區域,沿岸土地已逐年高度利用,為確保兩岸居民生命財產之安全,依據『治理基本計畫』 及歷年災情研擬本工程實施計畫。

  ()由於早年公告之治理計畫,因各種因素河道已有諸多變化,刻正重新全面性檢討修正本治理計畫,以符現況河道所需。

二、計畫範圍:

  ()本治理工程實施計畫範圍自關西渡船大橋起至河口段止,長約28公里,包括兩岸新建堤防及兩岸舊有堤防加高加強。    

     ()支流霄裡溪治理工程實施計畫範圍自桃園市龍潭區三和里直坑尾橋至新竹縣新埔鎮匯入鳳山溪中游河段,長度約11公里。

 


防洪設施:

(一)本項治理工程實施計畫在水利署指導之下交由本局負責執行並依實施計畫分年辦理工程測設、發包、施工用地取得等工作。工程執行均採公開發包原則,至辦理用地取得,為有效控制在各計畫年度內完成,本局特成立用地小組,負責配合地方政府辦理用地取得作業,惟為爭取時效,取得用地業主之『土地先行使用同意書』後即進行工程施工並同時辦理用地征收作業,近年來因地方用地取得困難,影響堤防興建甚鉅。

(二)鳳山溪及霄裡溪於90年9月17日納莉颱風來襲,早期老舊砌石簡易堤防,難以禦洪,大多損壞,同年奉水利署指示,全面辦理災害復建,計復建長度約34544公尺,總工程費約824705000元,於92年8月全部完工。


工程效益:

一、保護鳳山溪沿岸居民約十五萬人之生命財產安全。
二、保護農田約1300公頃,道路約90公里,工廠公司約260餘間。
三、增進河川美綠化景觀,及配合鄰近區域遊憩休閒。
四、改善沿岸農業發展及觀光果園之開 發,進而帶動觀光旅遊之蓬勃。
五、促進沿岸土地之價值。


治水願景:

‧復育環境生態。
‧維護生物多樣性。
‧融入社區環境。
‧增加休憩空間。
‧展現鳳山溪永續經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