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本局於84-88年間分別完成頭前溪與後龍溪低水治理(含高灘地整理)等工程之設計監造工作。其中頭前溪低水治理工程計完成河道長度約5,650公尺,高灘地整理及美綠化面積約195公頃;後龍溪低水治理工程計完成河道長度約2,700公尺,高灘地整理及美綠化面積約37公頃。整理完成之高灘地大部份已由地方政府開闢為河濱公園,提供地方民眾運動休閒使用。

頭前溪低水治理工程

頭前溪低水治理工程


後龍溪低水治理工程

後龍溪低水治理工程